标签:聘用制

  • 聘用制书记员能转正吗

    时间:2019-06-06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合同制书记员现在工作不是太好,就是临时工,跟派出所的协警一样。如果时间长了,有可能转正,会好一点。 法院现在实行聘任制书记员和聘用制书记员,这两种都属于合同制书记员,但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在聘期内享有公务员待遇,后者就是一般的劳动者,不管是哪种性质的员工,只要进入法院后,通常情况下都是给配发制服和工作证件的。制服没有区别,工作证一般也没区别,但个别单位喜欢在工作证职务这一项上写上聘用制书记员。本人非参考任何外来资料,本人在南北方地方法院都参加过工作,对你的提供应该有帮住。 最好的办法是先报个法律自考,这个考试很容易通过,基本是抄,不用看什么书,2年时间就可以拿文凭了,花的钱也不多,省的话才一千多元,有了本科文凭可以报公务员考试,至于考不考得上就看你的本事了,反正你有时间看书,只要功夫深,铁棒也磨成针嘛。 建议千万不要去考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这个是定编定岗的,在法院没有发展前途,又累待遇又差,被人瞧不起,所以这条路千万莫走,走了会后悔的。因为我现在就是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一个聘任制,好象不算是正式公务员样的,听起来就不舒服,再加上是合同制,将来还不知咋办,在法院总不能年纪大了还打字,再就是书记员只做杂事,又没有法官津贴和警务津贴啥的,在法院待遇最低了。搞得我这几年又考本科文凭又考司法考试,累都累死了,结果还是转不了法官,还要再考一次公务员考试才行,你说这岂不是会把人折磨死么? 现在法院招聘任制书记员也要本科文凭了,除非是条件放宽地区,或者是你打字特别快,能达到120字一分钟以上,当然,还得考行测之类的准公务员考试。 你说的这种合同制是基层法院自己搞的临时工合同制书记员吧?因为现在的书记员虽然是聘任制的,但是都是通过公务员考试的聘任制,且带编制的。其实你现在只是专科文凭的话,可以边做边参加公务员考试。毕竟你在法院内部工作的话,以后考本单位的话,面试时肯定有优势。至于你说书记员的累,也是看庭室的,在比较轻松的庭室,你也可以睡到9点起来上班,下午4点就下班。现在就业这么难,能考任何的公务员都先考,再慢慢来。司法考试不是学法律的,基本上没几年的时间去学习,别想通过A证

  • 河南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政审都审些什么呀?

    时间:2019-04-0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河南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政审都审些什么呀?有人回答一下么?谢谢

  • 云南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如何?

    时间:2019-04-0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有2018年云南检察院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吗?说说你们转正后,扣的保险和到手的工资是是多少?

  • 湖南高院举行聘用制书记员考试

    时间:2018-11-26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华声在线11月18日讯(记者 张鼎峰 通讯员 陶琛)11月1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和计算机技能考试在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举行,924名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考生参加了此次考试。 此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技能,分为看打考试和听打考试。 据悉,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初审是由长沙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中心承担。湖南高院根据笔试、技能考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湖南法院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省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后,由省高院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相关协议。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的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时间:2018-10-2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因审判工作需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4人,实际招聘人数根据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取得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截止2018年10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截止2018年10月31日,已经完成重庆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过渡的; 5.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网上下载《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附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登记照片(35×45mm,jpg格式)。发至cqgyzpgz@sina.com邮箱。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填写信息不全或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 (二)现场审查。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于指定时间(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有关学历学位、技能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本人一寸彩色登记照5张),到市高法院接受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理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技能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参加书记员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考试形式为听打(50分)以及在规定时间内用计算机完成一篇命题作文(5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者,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法院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网址:http://cq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与市高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市高法院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自理。 五、其他事宜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67673567、67673287

  • 2018云南省法院系统招聘971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

    时间:2018-10-27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18年云南省法院系统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71名。招聘计划详见《云南省法院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年龄为18-30周岁(1987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0日之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先登陆“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并提交审核后,再到所报岗位对应的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及报名资格审核。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报考人员在2018年10月29日00:00至11月2日23:59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审核地点见《计划表》中“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政策咨询电话”一栏。 (三)报名流程和要求 报名主要流程有: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 1、登录 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 2、注册 已在该网站注册过个人用户的报考人员请直接登录;未注册的报考人员,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再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报名网络技术问题可通过报名网站在线留言或发送邮件到957167787@qq.com进行咨询。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最后保存数据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 4、提交审核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后,报名页面上会出现“提交审核”按钮,点击此按钮并确认后即完成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 提交审核后,计算机将自动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主要是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进行初筛,结果会立即进行显示。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页面上会显示“报名状态:等待审核”字样和“打印资格审核登记表”按钮,请点击打印《资格审核登记表》(请使用A4纸纵向打印)。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计算机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页面上不会显示“打印资格审核登记表”按钮。计算机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

  • 2018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招聘64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时间:2018-10-21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因审判工作需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4人,实际招聘人数根据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取得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截止2018年10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截止2018年10月31日,已经完成重庆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过渡的; 5.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网上下载《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附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登记照片(35×45mm,jpg格式)。发至cqgyzpgz@sina.com邮箱。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填写信息不全或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 (二)现场审查。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于指定时间(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有关学历学位、技能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本人一寸彩色登记照5张),到市高法院接受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理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技能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参加书记员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考试形式为听打(50分)以及在规定时间内用计算机完成一篇命题作文(5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者,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法院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网址:http://cq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与市高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市高法院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自理。 五、其他事宜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67673567、67673287 原标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点击下载>>>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ncrmyy.com/view.php?tid=1935&cid=97

  • 2018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公告

    时间:2018-10-20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根据《2018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经研究,现将笔试工作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事宜    1.领取时间:2018年9月13日(星期四)下午5:00前,逾期未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领取地点:鹰潭市人民检察院420办公室。    3.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如他人代领的,需同时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笔试事宜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鹰潭市第二中学(鹰潭市解放路150号)。   3.相关要求:    (1)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经监考员查验无误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需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将手机及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器、存储器、液晶电子手表或其他设备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物品要按监考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三、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1.书记员岗(一)    黄成、张健、汪子琰、魏梦婷、金鹏、晏江伟、王子迎、李鑫、徐欣媛、刘小婷、邹千威、徐聪颖、孙潭、魏豗、刘小阳、刘峰、余婷、刘晨星、王伟楠、张伟、尹婷、祝营琴、罗玉萍、郑媛媛、杨晨莹、黄羊、吴佳丽、李莹玦、束洋磊、叶家佳、舒强民、张乐、龚欢、周敏、万婧芸、张逸敏、方宇、许姚、邓璐琦、顾玉丽、黄斯慧妮、钟伟、周莹、桂欣、熊琳、冯亚萍、王晴艳   2.书记员岗(二)    李鹏飞、薛煜臻、魏佳、彭甜甜、刘佳祺、尧梦芝、雷婉珍、易君、陈宏辉、匡丹优、郑子君、祝妍、胡梦影、关毅强、杨静怡、艾绩炜、严怿丰、宋凯华、徐美玲、刘玉婵、徐雪莹、黄佳奇、曹萍、周占甜子、邓智辉、刘阿珍、肖启航、杨蜓、张薇、黄建林、张超东、郭亚南、舒紫依、鲍华琴、何顺、祝丽君、琚玲、谭琦、王托雄、董琦浩、陈丽芝、杨芝、余芳芳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10日

  •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真题——4

    时间:2018-10-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真题——4 28、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是( C )。 A、800元 B、1200元 C、1600元 D、1500元 29、《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 A )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A、2000元以上 B、2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 D、1000元以下 30、广州海关拟招录4名公务员,下面( D )部门是这次录用工作的组织部门。 A、广州市委组织部 B、广州市人事局 C、广东省人事厅 D、国家人事部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请将所选答案前的字母涂在答题卡上。错选、少选或多选均不给分。) 1、19世纪初的《法国民法典》和19世纪末的《德国民法典》,均是以罗马法为基础编纂而成的。从《法国民法典》到《德国民法典》同罗马法的本质和渊源联系上看,下列命题中正确的是( BC )。 A、三者都归属于同一种法的历史类型 B、法的发展过程具有历史延续性 C、法律概念、技术和原则具有继承性 D、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移植的关系 2、从法的本质看,法具有( ABCD )特征。 A、阶级性与共同性 B、意志性与规律性 C、利益性与正义性 D、公平性与公正性 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 AB )。 A、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B、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C、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D、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抽象行政行为的显著特点包括( AB )。 A、对象的不特定性 B、效力的反复适用性 C、事项的特殊性 D、对象的特定性 5、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基本方式有( ABCD)。 A、维持 B、撤销 C、履行 D、变更 6、下列情况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 CD )。 A、违反合同义务B、一般侵权行为 C、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D、产品质量责任 7、债权担保的形式有( ABCD )。 A、保证 B、定金 C、抵押 D、质押 8、甲与乙婚后有四子,长子于1990年死亡,遗有妻A及子B;次子对甲、乙有严重虐待行为,于1991年死亡,遗有子C;三子在新疆工作;四子在1993年因工伤死亡,遗有妻D和女E;D与甲、乙共同生活,将甲养老送终。甲某1996年病死,遗有十万元和十间房。此案中没有继承权的是( AB )。 A、长媳 B、次子之子C C、四媳 D、妻子乙 9、下列属于商业秘密的有( ABCD )。 A、产品配方B、管理诀窍 C、客户名单D、货源情报 10、只能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有( AD )。 A、矿藏 B、森林 C、草原 D、水流 1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有( ABC )。 A、返还财产 B、损失赔偿 C、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 D、恢复原状

  •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真题——3

    时间:2018-10-17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真题——3 14、债根据客体不同可分为( A )。 A、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B、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C、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D、可选择之债和不可选择之债 15、( C )是人格权所具有的特征。 A、可转让性B、可放弃性 C、非财产性D、不可支配性 16、专利权人是指( C )。 A、专利的发明者 B、专利的使用者 C、专利权的享有者 D、专利的受益者 17、甲厂委托丙购买一辆汽车,乙厂委托丙出卖一辆汽车,于是丙同时代理甲、乙两厂签订了买卖合同。这一合同( B )。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有效 D、效力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18、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D )。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19、甲与乙因丙地的房屋提起诉讼,应由( C )人民法院管辖。 A、甲的住所地 B、乙的住所地 C、丙地 D、甲的经常居住地 20、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调查应按( B )顺序进行。 A、当事人陈述、宣读鉴定结论、证人出庭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 B、当事人陈述、证人出庭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C、当事人陈述、证人出庭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宣读鉴定结论 D、当事人的陈述、证人出庭作证、宣读勘验笔录、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21、在诉讼的进行中,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是( C )。 A、共同诉讼人 B、诉讼参加人 C、第三人 D、狭义的当事人 22、在( D )阶段,被害人不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A、立案 B、审查起诉 C、审判 D、执行 23、王某打伤了邻居丁某,造成轻微伤。王某之妻林某为了保护王某,向法院作证说,王某并未打丁某。林某的证词未被法院采纳,其直接原因是缺乏( B )。 A、可诉性 B、客观性 C、关联性 D、合法性 24、对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中各项重要事项拥有最高决策权的权力机构是( B )。 A、董事长 B、股东会 C、董事会 D、大股东 25、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 A )的范畴。 A、市场规制法 B、宏观调控法 C、社会分配法 D、民法 26、下列行为中,( A )属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A、回扣 B、折扣 C、佣金 D、定金 27、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必须符合的一个条件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 C )人民币。 A、1000万元 B、500万元 C、5000万元 D、1亿元

  • 2018年云南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公告 - 2

    时间:2018-10-1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检察实务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一般设置在州(市)政府所在地,根据实际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用品(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参加笔试。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试地点提前熟悉具体地址和前往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4.笔试分数公布: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分数。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二)岗位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2018年11月16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云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含末位并列人员)等信息。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及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进行差额或等额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汉字录入、办公软件(word、excel)的基础应用,满分为100分。 2.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权重相加(笔试成绩×5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权重相加(笔试成绩×5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及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 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等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云南人事考试网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留对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设置表》 举报电话:0871-64993382  64993803 64993283 附件:《云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 原标题:云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18年9月26日

  • 2018年云南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公告 - 1

    时间:2018-10-12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云南省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7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25日至2000年9月25日期间出生),在检察院从事书记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现有聘用制人员(2017年9月25日前在检察院从事书记员工作,需相关检察院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5日至2000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在检察院从事书记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现有聘用制人员(2017年9月25日前在检察院从事书记员工作,需相关检察院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可不受专业限制;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10:00至10月11日16:00 报名网址: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 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 地点:详见《岗位设置表》。点击查看>>>2018年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报考人员填写网络报名申请并确认后,须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报考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规定解聘。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计划裁减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3:1的,将根据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相应裁减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将失去报名资格。 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诺族、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艰苦边远地区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018年10月18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云南人事考试网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等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 参加笔试的人员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10:00至笔试开考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及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 2018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时间:2018-10-0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录25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6.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报名和考试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6月6日,每天上午8:4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广东法官(培训)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   3.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录入测试和面询: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进行录入测试和面询。   5.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主要考察书记员岗位所必需的相关素质和能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和考核   体检合格的,进行为期2-3周的培训,培训的内容重点是思想作风、速录技能、书记员工作的相关知识。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包括思想品德、态度作风和打字速度,其中打字速度每分钟不得低于80个字。   四、录用   考核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按合同约定领取工资薪酬,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等相关福利,享受年休假、出差补助等相关规定的补贴。   咨询电话:020-85110601,62620556。   附件:广东省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 2018年海南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时间:2018-10-0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海南法院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5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件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0年7月31日);   ③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④报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法院、海口地区基层法院、儋州市人民法院的人员限定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为《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法学类、法律实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语言文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海口海事法院限定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部分限定专业;其他基层法院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定专业。(详见附件1、3)   ⑤报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法院、海口地区基层法院、儋州市人民法院的人员不限户籍和语言。保亭、陵水、琼中、乐东、昌江、白沙等6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及五指山、东方法院、三亚城郊法院聘用一定数量懂少数民族语言的人员;其他法院根据法庭工作需要聘用一定数量懂当地语言的人员;限定语言的职位同时限定海南户籍(生源)。(详见附件1)   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⑦具备岗位必需的速录业务技能;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③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④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⑤失信被执行人;   ⑥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7日- 9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考生到招聘法院现场报名。(各招聘法院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   3、报名流程:   ①考生在天涯法律网或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各法院微信公众号上下载《2018年海南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信息表》并将相关内容填写完整。(详见附件2)   ②考生持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和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到招聘法院现场报名。职位限海南户籍(生源)的,须提供户口本。   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本由招聘法院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③有语言条件要求的职位,由招聘法院在报名现场通过问答的方式进行测试。测试合格的人员,即可参加报名。   ④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工作人员现场为其编号并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书记员技能考试   内容为计算机中文速录和文字纠错考试。速录方式是计算机常用录入方式搜狗拼音输入法或搜狗五笔输入法。考试时间为40分钟。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主要考察了解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人际交往等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设置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连续工作满10年,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有关待遇   1、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   2、聘用制书记员设置“六级”的职务序列等级。转正定级后,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六、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其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报名所需要的各类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限定语言职位的,必须由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进行语言测试。   4、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自愿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招聘公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各阶段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入围及确定应聘人员名单均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天涯法律网和各法院在微信公众号上的公告为准。   6、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咨询电话:0898—66962068   传真:0898—66962119   附件:1、海南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名额表   2、2018年海南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信息表   3、《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关目录   4、海南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各招聘法院联系电话表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8月1日 本公告由书记员考试门户网站整理自网络资源。

  • 河南省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时间:2018-10-0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为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河南省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笔试、技能考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笔试;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当地人社部门共同组织技能考试和面试;各用人法院负责组织体检和考察。 三、招聘计划 河南省79家法院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723名,招聘计划详见《河南省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和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 www.hncourt. gov.cn/)同期发布。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相应的招聘工作网站,用于为应试者提供查询等服务。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1988年7月9日至2000 年7月9日期间出生); 5.计算机中文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书记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五、报名 统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9 日8:00至7 月11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法院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保存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9日9:00至7月12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于2018年7月12日8:30至17:30期间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西南角)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19日8:00至7月21日9: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五)相关要求。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审核后予以公布。 对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有关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其于2018年7月13日17:30前,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82号,一号楼710室)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与网上报名时相同底版的1寸彩色照片,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六)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聘用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冒用等骗取聘用资格,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报名期间,关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请拨打各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9:00—11:00。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考点名称和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可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由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当地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技能考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速录考试的形式分为听打和看打,计分实行达标制,即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的,视为满分100分。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技能考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 技能考试前,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对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名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在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公布。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和有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技能考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技能考试资格。资格审查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由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递补公告,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技能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当地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计算机中文速录技能达不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公布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用人法院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和技能考试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其中,法律事务、检察事务、法律文秘或司法警务等专业的应聘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八、公示 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人社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十、待遇和保障 聘用的书记员薪酬待遇由用人法院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5763331 本文由书记员考试门户网站摘自河南省人事考试网

  • 江苏法院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时间:2018-10-06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因审判工作需要,江苏104家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69人,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各招录法院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   4、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2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录法院的年龄要求(见附件);   7、未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为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为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5%;岗位津贴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计算机速录技能水平确定书记员等级,按照初级、中级,分别享受不低于200元∕月、500元∕月的津贴。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121.43.192.253:8053/),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电子图片,持有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的,应一并提交。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家法院。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8时至2018年5月3日8时。   3、资格审查:各招录法院于2018年 5月 3日至 5月13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技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详见各招录法院网站通知),报名时提供的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能够证明符合招录法院所需招录技能的,视为技能资格审查通过。   六、考试   1、考试拟定于2018年5月底至6月初进行,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考试的具体安排详见江苏法院网(www.jsfy.gov.cn)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20%、50%、30%。   3、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二段录音,每段时长均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120字/分钟、15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各招录法院组织面试。   5、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地点详见各招录法院网站通知;面试前,各招录法院需要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法院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录用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各招录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招录法院不予录用;   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招录法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各招录法院联系人、咨询电话及网址见附件。   附件:《2018年上半年江苏各招录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年龄要求、学历及其它要求、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本文由书记员考试门户网站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