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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内容
书记员考试内容有哪些?这是书记员考试网经常被咨询到的问题。一般而言,书记员考试内容包含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法律专业知识、(关于我国宪法,民法、刑法的相关的内容)计算机操作知识(这里会考打字的速度和准确性,计算机速录测试的时间和考试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另行公告。)和写作知识。有的地方对有书记员工作经验的笔试成绩加分(因这种是在在别的地方完成合同之后的人,有比较多的工作经验,能直接拿来用),或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分,有的地方对于法律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会免考法律专业知识,如果说有国家的中级以上的文字录入员等级证书的,有的地方会免考计算机操作知识。如果说两证都有的,会直接进入面试。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一般分为听打、看打。因为各地法院实际条件不同,考场的环境也会有所不同。书记员考试中,在笔试面试外,还会考察技能测试,会考察考生的速录能力,一般法院字数要求是100字/分钟,检察院80字/分钟。具体考哪种,速度要求是多少,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考生以当地的公布的要求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公共礼仪知识。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两者之间的按招考计划数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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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书记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书记员考试网为内蒙古书记员考试精心准备了模拟题库,并为每题提供了针对性的解答。该题库具备数量丰富、覆盖面广,涵盖了计算机基础知识、文秘专业知识、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法律基础知识、常识判断以及时事政治等各个方面。 各位学员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试用本题库 1.身边有电脑的,可以打开本网站,用您的手机号,注册一个账号。 2.身边没有电脑的,可以下载安装一个微信小程序 k 题库,用您的手机号,注册一个账号。 3.联系本网站客服,开通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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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书记员考试试题
近年来,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凸显,特别是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各地法院、检察院纷纷开始招聘编外聘用制书记员。截止目前,湖南省内已有七个地市法院发布招考公告,总计招录书记员2260人。下面将介绍法律部分的备考要点。 一、了解考试题型 湖南书记员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笔试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判断、主观题等。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市之间的考题可能存在差别。但是无论怎么变化,书记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法律知识在考试中会占据相当大的比例。 二、了解考试内容 书记员考试内容主要有法律知识、非法知识和书记员岗位知识等,法律部分包括了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不同法律之间复习侧重点不同,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形式: 理解为主:民法、刑法等 理解记忆并重:法理、宪法、行政法、商经法等 记忆为主: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首先,民法、刑法是最接近普通人生活的法律,也是考试的常规重点,但是考查方式比较灵活,通常以案例形式出现,这样就要求考生不仅仅是记住法律条文的规定,还要吃透法律规范的含义,做到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其次,法律、宪法、行政法、商经法专业性较强,一般考生如果之前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专业知识,在第一次看到相关法律规定时可能会非常迷惑。最后,三大诉讼法和交通规则一样,理解上难度不大,但是有大量日期、程序、条件等记忆性条款,需要考生找规律、记口诀。 三、科学体系复习、切忌迷信“常理” 法律来源于生活,但又不完全服从于生活。大家在复习时应当立足于法律法规,而不是想当然根据生活经验。 例题(单选)下列表述中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是: A.张某爱好搜集邮票,一次偶然发现邻居家的一封信件上的邮票非常漂亮,便将邮票撕下,致使信封被撕破,信纸外露,张某遂查看了邻居信中的内容 B.李某用自己的生日试验,进入了妻子的电子邮箱,发现妻子与他人有私情,遂对该证据进行了保存 C.郑某将其同学吴某的手机号码在学校公布,谎称寻求合租房,致使吴某经常接到陌生人的电话 D.公安机关为侦破一起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电话监听、检查通信等措施 【答案】D。解析:根据《宪法》第四十条,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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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北书记员招聘考试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书记员队伍建设,更好适应检察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和河北省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有关规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2019年度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5日至2001年4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4月5日至2001年4月4日期间出生); 现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的年龄为准; (四)具有普通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达到聘用制书记员计算机速录技能要求(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正确率在95%以上); (六)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经考试录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现役军人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七)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见附件)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招聘公告》查阅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等具体信息,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6:00,报考人员可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pta.com.cn)按要求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并填写一个职位,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至4月12日16:00前,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4月13日16:00前,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缴费标准为100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4月23日8:00至4月25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技能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笔试时间:上午9:30—11:00,笔试入场时间为8:45;技能测试时间:下午15:00开始,技能测试入场时间为14:30。 综合能力测试地点详见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 1.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考试采用台式计算机作答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90分钟。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看打录入、听打录入满分分别为100分。(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达到速度在每分钟8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并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比例范围内,若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将于5月10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应试人员予以关注。 六、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6分钟。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40%,即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八、聘用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二)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办理聘用手续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统一合同文本,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九、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河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特别提示: 咨询电话:0311-66871465 咨询时间:2019年4月8日至4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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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书记员招聘考试2019
2018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5名,网络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17:00。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经研究,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70名;长沙铁路运输法院10名, 衡阳铁路运输法院6名,怀化铁路运输法院9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聘用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17:00。报名网址为: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18FYSJY/,报考人员登陆该网址进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系统,填写《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18:00。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7日17: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考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于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2月2日8:30至12:00、14:30至17:30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320号,电话82206380)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2月3日14:30至17: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二)技能考试 1、技能考试内容及方式。技能考试分为看打考试和听打考试,有关事项说明见附件。 2、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在考务人员引导下参加技能考试。技能考试系统评分低于80分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 3、技能考试成绩查询。考生于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报名网址查询技能考试成绩。对技能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2月2日8:30至12:00、14:30至17:30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320号,电话82206380)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2月3日14:30至17: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50%+技能考试成绩×15%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技能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2、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系统(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18FYSJY/)和湖南法院网(http:// hunan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时须由本人携带并提供《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笔试成绩×50%+技能考试成绩×15%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参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湖南法院网发布。 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将在湖南法院网公布总成绩。 4、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考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湖南法院网予以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凡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四)体检结束后,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在体检、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考察结束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法院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的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八、相关说明 (一)纪律与监督。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相关待遇。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报名系统和湖南法院网(http:// hunan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2206380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长沙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中心(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题库)0731-82263856。 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委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731-8220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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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书记员招聘考试2019
2019年内蒙古书记员招聘公告 1.全区法院系统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过渡职位2988个,其中蒙汉兼通职位285个。详见下方: 2019内蒙古法院系统招2988名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简章<<< 2019内蒙古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职位表<<< 2.全区检察系统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过渡职位1428个,其中,蒙汉兼通职位139个。详见下方: 2019内蒙古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招1428人简章<<< 2019年内蒙古检察院聘用书记员过渡考试职位表<<< 报名时间皆为2019年5月11日9:00时至5月13日17:00时。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上午9:00至11:30时,笔试为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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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书记员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2019年检察机关书记员招聘考试模拟试卷含答案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填入括号内) 1.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B)年。 A、1949年 B、1954年 C、1950年 D、1982年 2.(B)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刑法 B、宪法 C、民法 D、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A )。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 C、民主党派 D、九三学社 4.中华人民共和国(B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人民 B、公民 C、守法公民 D、国家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B )尊严不受侵犯。 A、人身 B、人格 C、信仰 D、荣誉 6.法官判案的依据是(A)。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B、领导意志 C、人情关系 D、个人好恶 7.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B )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武力 B、法律 C、社会 D、经济 8.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B )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A、赡养 B、抚养 C、教育 D、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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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题目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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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资料
书记员考试网提供的书记员考试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综合知识、文秘知识、计算机知识和时事政治等方面的题库 指法练习、打字训练、听打训练软件及音频 mp3 海量书记员考试有关的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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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案例分析模版
司法考试通过案例分析题,考查考生运用具体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是也是考生经常丢分的部分。司法考试中的刑法案例题,一般是给出一个具体案例,让考生分析案件中行为人涉嫌的犯罪及其刑事责任。虽然问题很短,但是需要考虑的知识点却很多,增加了答题的难度。对于准确解答刑法案例题,要遵守以下步骤: 1.仔细阅读案例内容 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考刑法学中最重要的内容,或者是法条中极其特殊的规定,即最基本的概念或法律规定,只要把概念和法律规定理解透彻,应试时就会比较有把握。 2.找准案例所涉及问题的“知识点” 在案例分析中,以下知识点可能是经常会涉及到的:总论部分包括:(1)犯罪故意与过失、意外事件的认定。(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者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范围。(3)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4)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区分。(5)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认定。(6)刑罚运用中的累犯、自首。分论部分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它们都是传统的考查内容,案例分析原则上都会涉及这些犯罪。 3.理清答题思路 在找准案例分析题所涉及的知识点以后,不要急于答题,还应当进一步整理答题思路。一般答题分为以下三步:(1)分析犯罪人的行为符合哪(几)种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犯罪人可能涉嫌的罪名。(2)考虑犯罪人有无法定或酌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如犯罪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具有某种特殊身份,是否具有自首情节。(3)根据刑法总则关于罪数的规定,以及刑法分则中关于特殊犯罪的处罚规定,确定犯罪人所触犯的罪名。如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定盗窃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从一重罪处罚还是数罪并罚,在刑法理论和实践中都是很重要的问题,考生一定要认真掌握各种具体情况,注意法律的特殊规定。还得感谢独角兽司考网校的杨老师,让我短时间内形成了清晰的解题思路,同时还学到了不少答题技巧。 4.对不同题型采用不同方法,准确答题 在答题时,要考虑每一个案例所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司法解释,将这些概念、法规或司法解释明确地串连、回忆起来。对所有案例分析题型的回答,首先要得出答题人自己的结论:犯罪行为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是此罪还是彼罪;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以作为方式实施的犯罪还是不作为犯罪;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等。 同时,必须注意对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对不同题型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 (1)对“罪与非罪”类题型,需要紧紧抓住“犯罪构成要件”这一分析工具,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2)对“此罪与彼罪”类题型,需要回答不同犯罪区别的最根本标志是什么。 (3)对某些犯罪的“特殊形态”类题型,例如是否属于共同犯罪、未遂或者中止、是否应当数罪并罚等,需要考虑各种形态的成立条件。 (4)对“如何处理犯罪人”这类题型,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属于累犯、自首,有无缓刑、假释等特殊的刑罚适用情形。 最后,在解答案例分析题时,应做到语言简练、言之有据(有法律条文上、刑法理论上依据),切忌不着边际、主观臆断,简单堆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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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试题的软件,书记员考试网推荐由书记员考试网研发的轻松考和 k题库。轻松考包含有书记员考试的笔试练习题题库,题目数量达数千道,同时还配有专门的看打和听打训练系统,内置丰富的打字材料和语音,能够准确地判定练习者的打字正确率和速度。 其中的题库部分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 k题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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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写作题
书记员考试写作考的内容:一般写案件审查终结报告、起诉书、公诉词等,与检察院业务常用到的法律文书。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 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 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 在英、美、德、日等国称为书记官,负责掌管编案、记录、文牍、统计等工作。苏联各级法院也设有书记员,有的法院还另设法院书记员和审判庭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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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app
随着移动时代的到来,手机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智能设备。对于将要参加法院书记员考试或者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的考生来说,一款 APP 或微信小程序将极大地帮助考生提高复习学习效率。 K 题库微信小程序是书记员考试网自主研发的一款微信小程序,包含书记员考试模块。该模块以题库的形式,全面覆盖书记员笔试的方方面面,从基础知识到时事政治,基础知识又包括法律知识、文秘知识、计算机知识等。依托互联网技术,小程序内的时事政治部分能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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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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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看打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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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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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听打考试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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