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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国家赔偿法
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国家赔偿法 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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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诉讼法
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诉讼法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答案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在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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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行政复议法
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行政复议法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对本法以上条款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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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真题——5
12、根据我国《刑法》有关空间效力的规定,以下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ABCD )。 A、我国公民甲在泰国将我国公民乙杀死 B、泰国人乙贩卖毒品到缅甸,途经我国云南时被捕 C、韩国人丙在韩国对我国公民实施抢劫 D、美国留学生丁,在北京将法国留学生戊打成重伤 13、依照我国刑法,不适用死刑的罪犯有( BC )。 A、犯罪时怀孕,但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妇女 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C、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D、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 14、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包括的罪名有( BCD )。 A、滥用职权罪B、挪用公款罪 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私分国有资产罪 15、我国的刑罚体系中,主刑包括( BD )。 A、财产刑 B、生命刑 C、资格刑 D、自由刑 16、具有以下情况( ABC ),司法机关不再追诉。 A、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B、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15年 C、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D、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达20年以上的 17、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共有的基本原则是( AB )。 A、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C、法院调解原则 D、辨论原则 18、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包括( ABCD )。 A、内幕交易行为 B、操纵市场行为 C、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D、欺诈客户行为 19、在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中,普遍优惠待遇的原则是( BCD )。 A、非普遍性 B、非互惠性 C、非歧视性 D、普遍性 20、我国法官享有的权利有( ABCD )。 A、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B、参加培训 C、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D、辞职 1 2 2006年重庆市法院系统公招聘任制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答案 来源: 报道时间:2007-5-8 9:48:00 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A,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记为0分。) 1、(A)2、(B)3、(B)4、(A)5、(A) 6、(B)7、(B)8、(B)9、(A)10、(B) 11、(A)12、(B)13、(A)14、(B)15、(A) 16、(B)17、(A)18、(B)19、(B)20、(B) 21、(B)22、(A)23、(B)24、(B)25、(B) 26、(B)27、(B)28、(B)29、(A)30、(B)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均只有一项最符合题意,请将所选答案前的字母涂在答题卡上。) 31、(A)32、(D)33、(B)34、(C)35、(B) 36、(A)37、(B)38、(B)39、(D)40、(A) 41、(D)42、(C)43、(B)44、(A)45、(C) 46、(C)47、(B)48、(D)49、(C)50、(B) 51、(C)52、(D) 53、(B)54、(B)55、(A) 56、(A)57、(C)58、(C)59、(A)60、(D)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请将所选答案前的字母涂在答题卡上。错选、少选或多选均不给分。) 61、(BC)62、(ABCD)63、(AB)64、(AB)65、(ABCD) 66、(CD)67、(ABCD)68、(AB)69、(ABCD)70、(AD) 71、(ABC)72、(ABCD)73、(BC)74、(BCD)75、(BD) 76、(ABC)77、(AB)78、(ABCD)79、(BCD)80、(ABCD)。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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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
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特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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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公司法(新修改)
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公司法(新修改)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可以有一人公司的存在,取消了对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两人以上股东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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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真题——4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真题——4 28、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是( C )。 A、800元 B、1200元 C、1600元 D、1500元 29、《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 A )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A、2000元以上 B、2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 D、1000元以下 30、广州海关拟招录4名公务员,下面( D )部门是这次录用工作的组织部门。 A、广州市委组织部 B、广州市人事局 C、广东省人事厅 D、国家人事部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请将所选答案前的字母涂在答题卡上。错选、少选或多选均不给分。) 1、19世纪初的《法国民法典》和19世纪末的《德国民法典》,均是以罗马法为基础编纂而成的。从《法国民法典》到《德国民法典》同罗马法的本质和渊源联系上看,下列命题中正确的是( BC )。 A、三者都归属于同一种法的历史类型 B、法的发展过程具有历史延续性 C、法律概念、技术和原则具有继承性 D、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移植的关系 2、从法的本质看,法具有( ABCD )特征。 A、阶级性与共同性 B、意志性与规律性 C、利益性与正义性 D、公平性与公正性 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 AB )。 A、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B、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C、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D、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抽象行政行为的显著特点包括( AB )。 A、对象的不特定性 B、效力的反复适用性 C、事项的特殊性 D、对象的特定性 5、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基本方式有( ABCD)。 A、维持 B、撤销 C、履行 D、变更 6、下列情况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 CD )。 A、违反合同义务B、一般侵权行为 C、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D、产品质量责任 7、债权担保的形式有( ABCD )。 A、保证 B、定金 C、抵押 D、质押 8、甲与乙婚后有四子,长子于1990年死亡,遗有妻A及子B;次子对甲、乙有严重虐待行为,于1991年死亡,遗有子C;三子在新疆工作;四子在1993年因工伤死亡,遗有妻D和女E;D与甲、乙共同生活,将甲养老送终。甲某1996年病死,遗有十万元和十间房。此案中没有继承权的是( AB )。 A、长媳 B、次子之子C C、四媳 D、妻子乙 9、下列属于商业秘密的有( ABCD )。 A、产品配方B、管理诀窍 C、客户名单D、货源情报 10、只能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有( AD )。 A、矿藏 B、森林 C、草原 D、水流 1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有( ABC )。 A、返还财产 B、损失赔偿 C、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 D、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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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继承法
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继承法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具有优先性,又遗嘱要先遵从遗嘱。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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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真题——3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真题——3 14、债根据客体不同可分为( A )。 A、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B、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C、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D、可选择之债和不可选择之债 15、( C )是人格权所具有的特征。 A、可转让性B、可放弃性 C、非财产性D、不可支配性 16、专利权人是指( C )。 A、专利的发明者 B、专利的使用者 C、专利权的享有者 D、专利的受益者 17、甲厂委托丙购买一辆汽车,乙厂委托丙出卖一辆汽车,于是丙同时代理甲、乙两厂签订了买卖合同。这一合同( B )。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有效 D、效力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18、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D )。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19、甲与乙因丙地的房屋提起诉讼,应由( C )人民法院管辖。 A、甲的住所地 B、乙的住所地 C、丙地 D、甲的经常居住地 20、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调查应按( B )顺序进行。 A、当事人陈述、宣读鉴定结论、证人出庭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 B、当事人陈述、证人出庭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C、当事人陈述、证人出庭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宣读鉴定结论 D、当事人的陈述、证人出庭作证、宣读勘验笔录、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21、在诉讼的进行中,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是( C )。 A、共同诉讼人 B、诉讼参加人 C、第三人 D、狭义的当事人 22、在( D )阶段,被害人不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A、立案 B、审查起诉 C、审判 D、执行 23、王某打伤了邻居丁某,造成轻微伤。王某之妻林某为了保护王某,向法院作证说,王某并未打丁某。林某的证词未被法院采纳,其直接原因是缺乏( B )。 A、可诉性 B、客观性 C、关联性 D、合法性 24、对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中各项重要事项拥有最高决策权的权力机构是( B )。 A、董事长 B、股东会 C、董事会 D、大股东 25、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 A )的范畴。 A、市场规制法 B、宏观调控法 C、社会分配法 D、民法 26、下列行为中,( A )属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A、回扣 B、折扣 C、佣金 D、定金 27、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必须符合的一个条件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 C )人民币。 A、1000万元 B、500万元 C、5000万元 D、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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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真题——1
一、本试卷共80道题,总时限为60分钟。 二、请在机读答题卡上用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试课码、报考单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涂写准考证号栏。 三、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这对考试成功非常重要: 1、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不要在题本上作任何记号。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你应立即放下铅笔,将试题本、答题卡都留在桌上,然后离开。 如果你违反了以上任何一项要求,都有可能影响你的考试资格。 4、试题答错不倒扣分。 5、特别提醒你注意,涂写答案时一定要认准题号。 6、严禁折叠答题卡。 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A,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记为0分。) 1、元朝的“刺字”作为附加刑,不适用蒙古人、色目人。 ( 对)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党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 错) 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发改委制定的行政规章相冲突,其适用问题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国务院裁决。 ( 错 ) 4、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对 ) 5、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 对 ) 6、在国家的权力结构中,司法权是涉及领域最广、最活跃、最富创造性的权力。 ( 错 ) 7、担任法官必须年满22岁。 ( 错 ) 8、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法,法官法没有专门作出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规定。 ( 错 ) 9、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资格。( 对 ) 10、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具有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征。 ( 错 ) 11、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法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对 ) 12、复议机关对于申请行政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 ( 错 ) 13、商法和民法属于私法的范畴,由于两者的调整对象、内容的相关性,两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 对 ) 14、隐私权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 ( 错 ) 15、李某,17岁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后参加工作,为此,可将其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 对 ) 16、当事人可以创设物权或改变物权的内容。 ( 错 ) 17、任何一种犯罪的犯罪构成都是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体。 ( 对 ) 18、在故意犯罪中,行为人主观上都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 错 ) 19、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以单罚制为主、双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 ( 错 ) 20、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也是共同犯罪。( 错 ) 21、送子或亲友归案并非都是出于犯罪分子的主动,不得以自首论。 ( 错 ) 22、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问题。 (对 ) 23、王某于2001年2月,超速驾驶轧死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2年10月,王某又因酒后驾车将路旁一骑自行车的人轧死。对王某应当适用我国刑法关于累犯的规定。 ( 错 ) 24、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在任何时候,均不能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 ( 错 ) 25、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必须待查清其身份后方能侦查终结。 ( 错 ) 26、法院通知立案后,原告应当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未按期缴纳,视为自动撤诉,原告丧失了就该争议再次起诉的权利。 ( 错 ) 27、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能超出这一范围。 ( 错 ) 28、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 ( 错 ) 29、仲裁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处理合同纠纷案,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 对 ) 30、随着时代发展,WTO管辖的事务范围逐渐缩小,仅管辖货物贸易。 ( 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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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7年上半年书记员考试笔试真题 —— 5
江苏省2017年上半年书记员考试笔试真题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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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公告 - 2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检察实务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一般设置在州(市)政府所在地,根据实际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用品(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参加笔试。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试地点提前熟悉具体地址和前往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4.笔试分数公布: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分数。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二)岗位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2018年11月16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云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含末位并列人员)等信息。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及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进行差额或等额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汉字录入、办公软件(word、excel)的基础应用,满分为100分。 2.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权重相加(笔试成绩×5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权重相加(笔试成绩×5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及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 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等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云南人事考试网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留对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设置表》 举报电话:0871-64993382 64993803 64993283 附件:《云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 原标题:云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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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公告 - 1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云南省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7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25日至2000年9月25日期间出生),在检察院从事书记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现有聘用制人员(2017年9月25日前在检察院从事书记员工作,需相关检察院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5日至2000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在检察院从事书记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现有聘用制人员(2017年9月25日前在检察院从事书记员工作,需相关检察院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可不受专业限制;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10:00至10月11日16:00 报名网址: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 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 地点:详见《岗位设置表》。点击查看>>>2018年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报考人员填写网络报名申请并确认后,须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报考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规定解聘。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计划裁减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3:1的,将根据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相应裁减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将失去报名资格。 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诺族、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艰苦边远地区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018年10月18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云南人事考试网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等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 参加笔试的人员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10:00至笔试开考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及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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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物权
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登记为要件; 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交付作为要件。 物权的保护方式;反还原物;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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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人身权
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