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速专项练习16(8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领导全国人民面向新世纪实施的一项伟大工程。实现这一伟大工程,需要完善的立法,更需要公正的司法。人民法院要完成好在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所担负的光荣使命,必须坚持做到 四个维护 。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中央权威。人民法院要在依法治国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一个首要的问题就是要通过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党的领导,维护中央的权威,确保国家政令畅通。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中央权威,必须在审判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运用法律手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实施,是人民法院重大的政治责任。法院工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地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中央权威,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审判工作。要从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利的司法保障。要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和行政法律关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经济活动和政治思想领域里的综合治理,及时、妥善处理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要根据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当前要围绕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下岗职工权益保护、减轻农民负担、发展私营经济等重点,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依法审理好涉及这些方面的案件。 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中央权威,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重要原则。加强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是统一的,党对法院工作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的领导,方针、政策上的领导,其实质就是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严肃执法。对此,人民法院一方面要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克服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严肃执法。

  • 语速专项练习15(8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利用新闻媒体促进执行有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和作用:有利于促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维护法制的绝对权威。人民法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主体,尊重和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决是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的体现。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与法定强制执行措施相配合,制裁赖债违法行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才能最大限度地规范、保护经济秩序,确保国家经济安全。有利于人民法院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的发生。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国家司法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司法活动需要社会监督。法院在利用新闻媒体促进执行的过程中,将执行案件本身情况、强制执行的过程公之于众,是最好的接受社会监督的形式。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一言一行是否合法、公正,人民群众都一目了然,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的发生。有利于排除执行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社会影响也很大,时常会遇到某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和领导人员,出于保护地方利益、局部利益的目的,强调部门意识干扰法院执行的情况。如果法院在执行这类案件时,邀请新闻记者同行,进行有关现场执行的采访报道。出面保护的机关或个别领导为避免自己的言行公之于众,就会对此有所顾忌,从而起到减弱或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作用。有利于我国正在进行的 三五 普法教育。执行工作能否搞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对有关执行法律的理解和遵守。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执行工作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对人民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的过程,使公众从中学到有关执行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媒体对执行案件的报道,也可使公众从中增长有关实体法的知识,从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达到预防纠纷发生、减少诉讼、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的目的。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法院裁判的权威性。新闻媒体对法院执行情况进行报道,一方面揭露,批评赖帐者,使那些拒绝或逃避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受到应得的民事制裁,另一方面表彰自觉履行义务者,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法律的贯彻执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法院裁判的权威性。有利于预防债务纠纷的发生。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促进执行,可以让其他法人和自然人了解和掌握新闻媒体上披露的被执行人的资信状况,使其认识到赖帐者丝毫不讲商业道德、不讲市场信誉的真面目,从而在与他们进行商业交往时更为慎重,以避免债务纠纷的发生。

  • 语速专项练习14(8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先进性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主题 一 先进性是工人阶级政党的本质体现。“看一个政党是否先进,是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主要应看它的理论和纲领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不是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中的这一重要论断,为我们提供了判断政党先进性的标准,也为我们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指明了方向。 二 先进性是我们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是党的建设的主题,是一个严峻的时代课题。我们党走过了八十年历程,执政也有五十二年了。党一成立,就以工人阶级先锋队和中国最先进政党的姿态活跃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党领导中国人民前赴后继,英勇奋斗,使中华民族摆脱百年屈辱,获得独立尊严;使中国走出悲惨境遇,迈向繁荣富强;使中国人民告别愚昧贫穷,进入文明小康。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的党,这是历史证明了的。新的世纪,世界多极化继续发展,经济全球化快速前进,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改变着世界面貌。我们党正置身一个剧烈变化的时代,面临巨大的历史性考验:世界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临国际大局变动的考验;国内社会生活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面临国内大局发展的考验;要带领全国人民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前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面临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考验。联系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丧失政权的教训,联系我们党的现状,怎样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问题,突出地摆在全党面前。 三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这就是我们党作出的回答。“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先进性的集中概括,是党保持先进性、始终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强领导核心的基本要求。它抓住了执政党保持先进性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从社会发展和共产党执政的规律上提出了建设先进政党的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重大创新,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是理论的概括,又是行动的指南;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指导原则,又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根本途径。

  • 语速专项练习13(8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一些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唯一有权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的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工作和作出的司法解释,对整个司法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我国的司法解释工作,基本上是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为弥补立法的不足而进行的。司法解释工作的立足点基本上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为了使各级法院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有法可依。而对于司法解释工作应遵循的规律,应追随的司法特殊性原则不太注重。对于司法解释的制定程序、形式、内容、效力等没有严格的规范。目前,司法解释的数量已经相当可观,司法解释工作自身的一些问题也随之出现。 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6月公布的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是目前规范司法解释工作的唯一成文规定。根据该规定,我国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三种,对于如何应用某一法律或者对某一类案件、某一类问题如何使用法律所作的规定,采用解释的形式,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对于审判工作提出的规范、意见、采用规定的形式,对于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所作的答复,采用批复的形式。司法解释必须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以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开发布的日期为生效时间。这对今后的司法解释工作是一个必要的规范。问题是对于大量的若干规定施行前所作的三种形式以外的司法解释是否仍然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未作明确规定。但按照若干规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必须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规定,在该规定施行前发布的不论以何种形式存在的司法解释,只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就仍然具有司法解释效力。接下来的问题是,对于那部分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审判业务庭作出的,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如答复要的效力如何看待?这类文件有的也是发至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或通过司法文件选、经济审判文件选编等不同渠道予以公布的。由于这类文件在效力上的不确定性,实际上造成了审理案件时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

  • 语速专项练习12(80字/分钟)

    时间:2018-06-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全国各族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全部奋斗的最高目的。我们说,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里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深入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党80多年的一切奋斗,无论是战争年代浴血奋战推翻“三座大山”,无论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还是进行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三个代表”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整体。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才能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只有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才能为发展生产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只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改变和建设才能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人民群众才能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和前提,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则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目的和归宿。人民群众既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又是其成果的享有者。这不仅提出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而且指明了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途径。

  • 语速专项练习11(80字/分钟)

    时间:2018-06-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中央权威,必须审判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我国宪法确认的一项基本原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国家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在审判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运用法律手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实施,是人民法院重大的政治责任。法院工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地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中央权威,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审判工作。要从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从严惩处贪污受贿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依法 调节民事、经济和行政法律关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经济活动和政治思想领域里的综合治理,及时、稳妥处理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要根据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当前要围绕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下岗职工权益保护、减轻农民负担、发展私营经济等重点,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依法审理好涉及这些方面的案件。 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中央权威,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重要原则。加强党的领导,是人选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是统一的,党对法院工作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的领导,方针政策上的领导,其实质就是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严肃执法。对此,人民法院一方面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克服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严肃执法。

  • 语速专项练习10(80字/分钟)

    时间:2018-06-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的抗诉范围为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而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能否实施监督法律尚无规定。调解作为法院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重要方式,与判决、裁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的案件是通过调解结案的。调解结案的案件,虽然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但可能由于审判人员谋取私利等原因,而达成违背一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不公正协议,或者调解虽体现了自愿原则却出现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如果抗诉范围不包括调解,不能通过法定方式纠正调解中的错误,个别审判人员就可能假调解之名行侵害当事人一方利益或第三方利益之实,或者变相将民事案件私了,极易给司法腐败提供机会。加强对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立法上可将检察机关的抗诉范围规定为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在操作过程中,法院可以通过备案的形式,把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报送同级检察机关审查。应当明确规定民事抗诉应由上级法院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但由于民事诉讼法没有对抗诉案件的审级作出明确规定,客观上产生了不同理解。对检查机关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在文件中规定,原则上应向原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 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工作的暂行规定 中,则明确规定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两高院的不同解释,使实际执行发生了矛盾。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是将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再审。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审级对应原则,也无法保证重新作出的裁判的公正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错误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说明,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才是引起法院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检查机关提出抗诉,对应的审判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而由原审法院再审是违背审级对应规则的。因此,法律应当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应由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直接审理。

  • 语速专项练习9(80字/分钟)

    时间:2018-06-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根据 民法通则 的规定,民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和不合法行为 即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变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就不合法的民事行为而言,按行为性质的不同,分为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和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民法通则 中规定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行为有效与否,并不取决于行为人的意志,而是取决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因此,无效的民事行为是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主要是意思表示有瑕疵的行为,不是当然地无效,而是以行为人一方请求变更或撤销并且经人民法院或 仲裁机关确认变更或撤销为条件,因此 可变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根据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变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上述本质区别,我们可以看出可变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如下不同于无效民事行为的基本特征: 1 可变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没有变更或撤销之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如果行为人没有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变更或撤销,或者行为人虽然已经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变更或撤销,但是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尚未作出变更或撤销的裁决,这种民事行为仍然发生法律效力。 2 是否使可变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取决于撤销权人的意思,撤销权人以外的人不得主张撤销民事行为,即使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认为某项民事行为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如果撤销权人不申请撤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也不能依职权宣布变更或者撤销该民事行为,这同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的处理截然不同,对于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一经发现,完全可以依职权宣布该行为为无效,而不必经过行为人的同意或申请。 3 可变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即 撤销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从而使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抛弃撤销权,在这种情况下,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就通过撤销权人的确认而转化为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 4 可变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以后,行为人一般只返还财产,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这同无效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无效的民事行为,行为人除了要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外,对于故意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国家要依法追缴行为人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并且可以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以制裁不法行为人。

  • 语速专项练习8(80字/分钟)

    时间:2018-06-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就明确了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亦称经济关系。由于财产关系包括的范围极广,民法不可能调整全部的财产关系,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这种财产关系一般具有下列特征: 1 这种财产关系的主体处于平等的地位。 这里所说的主体处于平等的地位是指在这种财产关系中的当事人具有独立活动的人格,他们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在意志上是独立的,一方不受另一方意志的支配。这种财产关系不是基于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而发生的财产关系,而是各独立的民事主体基于商品交换等而发生的不具有隶属性的财产关系。这种财产关系中,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血亲尊卑关系或者经济上实力可能存在差别,但这些都不能改变他们之间的平等主体的地位。 2 这种财产关系一般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之上的,这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与基于行政隶属关系而发生的财产关系的重要区别。 3 这种财产关系一般是有偿的。 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的互相实现,是他们进行民事活动的目的。在民事活动中,各利益主体都有着独立的经济利益,只有按照互利有偿的原则进行,才能为双方所接受。在我国,随着市场主体的复杂化及各自经济利益的独立,要求民事活动必须遵循互利有偿的原则。 4 这种财产关系发生在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从范围上讲就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即横向的财产关系,而不包括纵向的财产关系。“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企业内部等纵向经济关系或者行政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由有关经济法调整,民法基本上不作规定。”

  • 语速专项练习7(80字/分钟)

    时间:2018-06-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第三,坚持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长期奋斗和艰辛探索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我们事业胜利前进的根本保证,全党同志一定要加倍珍惜。在未来的征途中,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风险,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地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的事业,我们在前进中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新经过新课题,还要应对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和挑战,因此还要继续进行新的实践和新的探索。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要使党和国家的事业不停顿,首先理论上不能停顿。否认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丢掉老祖宗,是错误的、有害的;教条式地对待马克思主义,也是错误的、有害的。我们一定要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一切,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全党同志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还有许多重大课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还有大量需要去做。比如,如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如何进一步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如何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走新兴工业化道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如何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如何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如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如何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如何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如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如何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如何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我们推动实践创新的根本指针,又是我们深化理论探索的崭新起点。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自觉提高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 语速专项练习6(80字/分钟)

    时间:2018-06-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第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这样达到的困难,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切实把中央为他们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大多数省区市发生了非典疫情,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党中央、国务院把防治工作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措施。全国上下紧急动员起来,同这场突如其来的疾病灾害展开了一场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央还及时地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坚持一手抓防治工作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齐心协力夺取抗击非典和促进发展双胜利的号召。经过不懈努力,现在非典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国民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这场波澜壮阔的斗争,奏响了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嘹亮凯歌,书写了中国人民不畏艰险、敢于胜利的壮丽诗篇。这一胜利的取得,首先要归功于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了核心作用和领导作用;广大党员和干部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经受考验,切实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作用;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地方和军队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科技工作者迎难而上、奋不顾身、顽强拼搏,组成了战胜非典的强大突击队。国际社会也对我国的防治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尤为珍贵。我们要继续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毫不松懈地抓好经常性防治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疫情再次发生。同时,要认真总结抗击非典工作的宝贵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以及干部思想作风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应急机制建设,切实改进有关工作,切实转变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这次抗击非典的实践再一次证明,只要我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把关心群众的工作做好、做细、做实,我们就能聚起强大的力量,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 语速专项练习5(80字/分钟)

    时间:2018-06-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劳动力市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借助商品形式配制劳动力资源,采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双向选择,实现劳动者与公有的生产资料结合的形式;在私有经济中,是劳动力作为商品进行买卖的活动。它的主要作用是,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供需关系,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人才的合理流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转移,以及多种所有制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我国劳动力市场逐步发展起来。但总体上说,劳动力市场仍处于发育的初期,国有企事业单位用工自主权仍然很不充分,劳动力流动还受到很多政策和体制因素的限制,劳动力市场管理体制和管理法规以及社会保障制度都很不健全。这些都限制了劳动力市场的发育,要在改革进程中逐步解决。技术市场是指知识形态的技术商品转让的交换关系的总和。技术成为一种知识形态的商品,并通过市场交换进行广泛传播,是在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伴随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出现的。技术作为一种无形的商品,是复杂劳动的结晶,它本身不仅有使用价值,同时也有价值。技术商品化,是发达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技术市场作为商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般商品市场的共同特征,但又不同于一般商品市场。其特性表现在:技术市场仅限于知识形态商品的交易;由于技术商品必须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品种数量的单一性,因而技术市场交易具有专业性特点。信息市场是指信息作为商品按照等价交换原则所进行的关系总和。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储存和传递,都要化为劳动,因而它作为商品同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格。信息通过信息市场交换,使其使用价值和价值得以实现。信息市场按信息商品的最终用途,可分为三类:1.提供商情的信息市场;2.提供科技信息的市场;3.为信息作业提供物质手段服务的市场。发展信息市场,目的在于使各种有用的信息通过市场得以广泛交流与传递,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在我国,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尽管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总体上说还处在起步阶段。房地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转让与出租的特种商品市场。在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不是典型商品,不能自由买卖。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所以土地的征用和使用,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转移,都必须是有偿的,要考虑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开放和建立土地市场的实质,就是要变土地的无偿划拨为有偿使用与转让。这利于节约使用土地,合理保护、开发和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也有利于城乡建设的统一长远规划,更有利于提高土地使用的综合效益。

  • 语速专项练习4(80字/分钟)

    时间:2018-06-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科学的发展观是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瞻远瞩的把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1)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关。科学的发展观引导着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着科学的发展观。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往往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往往会在实践中偏离科学的发展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领导干部来说,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百姓造福,应该有政绩,也必须追求政绩。在现代化建设中,广大共产党人奋发有为,身先士卒,兢兢业业,开拓进取,创造出辉煌的业绩,得到党的信任和群众的拥护。但不应否认,少数干部不正确的政绩观,也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损失,甚至是重大损失。(2)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核心是解决这样几个问题:什么是政绩?怎样树政绩?为谁树政绩?共产党人的政绩,说到底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代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树政绩的根本途径是将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尊重客观规律,提高领导水平,脚踏实地工作,俯首为民办事。那种盲目攀比,追求高指标,铺摊子,上项目,留下一堆胡子工程的做法;今天一个大规划,明天一个大思路,朝令夕改,使人无所适从的做法;那种只求本届有政绩,不给下届留财富,花光用光,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效益的做法,不是造福,而是添乱;不是政绩,而是包袱。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有的干部说话办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开心。这是搞花架子、形式主义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屡禁不止的根源。还有一些干部,只抓那些容易出成果的“显绩”,不啃“硬骨头”;只做保险事,不探新路子;只关注局部利益,不顾及全局得失。他们树“政绩”的目的,是给自己留名,给自己立碑,为自己邀官。这样的干部,不仅不能办事,也是靠不住的;这样的政绩,不仅对国家、对社会、对百姓毫无益处,最终也会毁了自己。

  • 语速专项练习3(80字/分钟)

    时间:2018-06-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共创共赢、奋勇直前的新世界 博鳌亚洲论坛2004年年会今日上午9时在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印度工商联合会的主席穆迪先生在开幕式上发言。穆迪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先生阁下,各位阁下,博鳌论坛的理事长、秘书长,女士们、先生们,各位代表,历史正在翻开新的篇章,这将决定二十一世纪走向的新篇章。我们在印度非常清楚地认识到,亚洲快速增长的经济将注定成为本世纪发展的新的动力,这也就是博鳌亚洲论坛的力量和活力所在。这使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业领袖和决策者能够聚集一堂,开诚布公地交换意见。穆迪表示,作为印度最高级别的商会,我们联合会支持规范而且持续的全球化进程,最终目标是消除贫困,并通过提高人的智力、技能、资本为公民创造丰富的就业。知识是本世纪新的驱动力,而亚洲流传百世的教育和亚洲人的智慧将成为新的基石。在这里,印度和中国必须在这一进程中成为伙伴,我们的双边贸易在过去的三年中已经增长了七倍,而且我们现在正在对彼此的经济进行投资。高盛公司曾经预言,中国和印度将于2050年分别为世界第二以及第三大的经济体,为了实现这个预言,近十年,以及未来的十年中必须实现大幅的飞跃。我们的商界和政界的领袖们必须大胆的思考、巧妙的思考,而且果断的行动。我们有时候必须参照坎昆会议二十国集团的做法,缩小发展中国家的分歧,中国和印度认识到,两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是美国,最大的地区贸易伙伴是欧盟,两国与东盟都有自由贸易协定,而且都在寻求与远东的日本和韩国建立伙伴关系,这种多层次的新兴经济和商业形式的结合,才会筑就二十一世纪的新的秩序。亚洲凭着人口多的优势,勤奋、进取的传统将带领世界进入知识世界。我们相信,我们将为之贡献出微薄之力,在信息技术领域进一步作出贡献。穆迪最后强调,我们印度的商界愿意在这个庄严的论坛上,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携手共创一个共赢、奋勇直前的新世界,描绘出更加宏伟的前景。

  • 语速专项练习2(80字/分钟)

    时间:2018-06-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中国的改革是以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为突破口和第一推动力的,是以对外开放为第二推动力的。尽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经济特区一开始就受到群众的欢迎,但却存在着尖锐的分歧。实际生活把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这个首先的基本理论问题提到了我们面前。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 “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 在这里,邓小平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一概念,并提出了压倒一切的两条标准: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提高人民收入。这两条标准同社会主义本质论断是相通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从农村推向城市,随着改革的全面展开,国内外对我国的经济改革曾有两种评论,一种认为中国的改革会放弃社会主义,另一种认为中国改革不会放弃社会主义。之所以出现这两种评论,是因为我们的改革突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纠正了非商品经济的社会主义观点。针对长期以来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的传统观点,一方面,邓小平多次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另一方面他又强调,“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概括,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第一,在目的和目标的层次上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许多妨碍生产力发展、不利于人民生活改善的并不具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东西,被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加以反对。第二,突出生产力的首要基础地位。过去,我们脱离科学社会主义而跌入空想的种种错误,集中到一点,就是脱离生产力抽象地谈社会主义。现在,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则是突出生产力——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总结。第三,突出社会主义的目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第四,在动态中描述社会主义的本质。过去,我们讲社会主义的时候往往犯的一个毛病就是从静态中,用僵硬的定义,概括出一个僵硬的社会主义概念。而事实证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尤其需要从发展和形成的过程中阐明社会主义及其本质。邓小平就是从历史和逻辑的形成过程中,在物质基础与社会关系的相互作用中,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中,在发展过程与最终结果统一过程中,来阐明社会主义本质及其逐步实现。

  • 语速专项练习1(80字/分钟)

    时间:2018-06-18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第一是包容性,你可能在全球化不同的地方工作,不同的组织工作,如果没有包容的胸怀,不理解多极的世界,多区域的文化,我觉得就不能做好工作。哪怕你不离开你这个小组织,但是你无法领导别人,无法跟别人形成共识,所以包容的心态极其重要。 第二是适用性,如果把你安排到另外岗位上工作,可能是另外一个国家或企业,或者是另外不同的行业,你是不是能很快地适应,能很快从不懂到懂,这看谁的速度快,你适应得快就可能发展得快一点。 第三是专业化,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拿到人才上,越是专业的越是国际化的,比如说你不会德语,如果被派去德国,你说英语,肯定不如懂得德语受当地人的欢迎。其实不仅仅是语言问题,还有各个行业面临的基本专业的问题,所以一层比一层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