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速专项练习3(13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批评要紧扣主题——十论以整风精神深入开展“三讲”教育本报评论员在这次“三讲”教育中,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否真正开展起来,这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能否开出高质量的决定性环节,是衡量整个教育是否取得实效、不走过场的一个重要标志。从一些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情况看,要把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展起来,深入下去,一条根本的经验,就是要抓住重点,紧扣主题,切实克服那种只是停留在对一般性问题的批评上,或者只谈现象不见人,只找工作差距不找思想差距的倾向。“三讲”教育的主题就是“三讲”。批评紧扣主题,就是要按照中央文件提出的四个基本要求,针对和抓住党性党风上“三不讲”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紧扣“三讲”主题,首先必须深刻理解这一主题的内涵。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是紧密结合和相互统一的。讲学习,是讲政治、讲正气的基础,讲正气是讲学习、讲政治的体现,讲政治是“三讲”及其教育的核心。我们讲的政治,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它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在新的历史时期,讲政治,就是要坚定不移地信仰马克思主义,高举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旗帜,始终不渝地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必胜的信心;就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要树立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定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就是要把握大局,切实承担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正确处理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归根结底,讲政治,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应当看到,无论做什么工作,特别是领导工作,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讲政治又是具体的、实实在在的,体现在领导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紧紧围绕讲政治这个核心,紧密联系实际,联系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进一步分析和吸取群众意见,着力解决好根本信仰、根本思想基础、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同中央保持一致、反腐倡廉、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重点问题,从思想上、政治上划清是非界限,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政治水平。自我批评是互相批评的基础。自我批评主题抓住了,扣紧了,相互批评解决涉及主题的突出问题,才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必须看到,紧扣主题开展自我批评,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里既有方法问题,也有思想认识问题。有的同志只从个人修养和其他细枝末节问题方面查找不足。还有少数同志疑虑重重,怕自我批评讲重了、讲深了,组织和群众对自己产生看法。其实,涉及主题的突出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只有抓住这次“三讲”教育的有利时机,拿起自我批评的武器,主动解决存在的“三不讲”问题,才能使自己丢掉包袱,克服缺点,轻装前进。这正是一种有勇气、有觉悟、有进步的表现。相互批评也要紧扣主题。必须看到,有些问题特别是那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仅仅靠自我认识是不够的,还需要同志之间的相互批评。自我批评不能代替相互批评。在自我批评基础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帮助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问题的实质、危害及原因,帮助明确努力的方向。这种触及思想的相互批评,往往能使被批评者产生刻骨铭心、切肤之痛的感觉,受到极其深刻、非常难得的教育。特别是对那些问题较多而又讳疾忌医的同志,这种紧扣主题直截了当的相互批评,往往能够使其思想上受到强烈震动,促其警醒和改正。这种相互批评不是自我批评的简单重复,而是对主观世界改造的加强和深化,是帮助同志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的必要步骤,也是弄清思想,团结同志,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的重要保证。没有认真负责地相互批评,就可能使突出问题的解决功亏一篑。围绕主题开展批评,一定要坚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从大处着眼,讲究方法,注意分寸,不纠缠细枝末节,不搞捕风捉影,以势压人,真正把批评的过程变成正确认识自己、加强党性锻炼的过程;自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过程;学习在正常的党内生活中接受组织、同志、群众帮助和监督的过程,从而达到增进团结和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 语速专项练习24(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对外资金交流是国与国之间的信贷活动和生产经营的投资活动。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尽管它们对外交流资金的目的、性质和手段有许多不同之处,但在客观后果上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本国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对外资金交流包括资金的输出和资金的输入。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是长期的问题。目前对外投资的规模不可能很大。在对外资金交流方面主要是吸收和利用外资。吸收和利用外资,对于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它可以弥补国内建设资金不足,扩大建设规模;可以结合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可以借助于外资和扩大出口,缓解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之间争夺资金的矛盾,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化。引进外资在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方面,也起着显著的作用。在邓小平关于尽可能多地利用外资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指导下,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坚持贯彻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的方针,大胆引进外资,不断拓宽利用外资的领域和渠道,在引进和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们利用外资重点发展了高新技术产业、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和通讯事业、原材料工业、农牧渔业,以及文教科研事业,这对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文教科学研究事业起着重要作用。今后,我国还必须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对外商投资逐步实行国民待遇。这主要是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税制,公平税负,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按照国际惯例,为中外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条件。吸引外资应当主要靠创造优越的投资环境,靠健全的法制和高效的管理,靠有吸引力的市场。利用国外资金,要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和偿还能力,以及国内资金,物资配套能力,合理确定和努力保持外资使用的适当规模。既不能害怕引起债台高筑,因而不敢积极地争取尽可能多的国外资金;也不能认为利用外资可以不讲条件、不计后果,借得越多越好,盲目使用。前者不利于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范围,后者会使国家建设过分依赖外力,造成债务危机,同样不利于正确利用外资。在进一步扩大外资引进的同时,要注意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优化外资投资结构。要引导外资投向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外资应着重用于出口创汇产业和企业,进口替代行业和企业,以增强外汇收入和节约使用外汇,提高利用外资的综合经济效益。正确地确定外资使用的方向和重点,是使利用外资进入良性循环的关键,是用好外资的核心。只有这样,才能为不断提高外债的偿还能力,从而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创造有利条件。改进和加强利用外资的宏观管理,是合理和有效利用外资的必要条件。前几年我国在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盲目引进、重复引进现象比较严重;只顾数量,忽视质量、缺乏可行性研究;非生产项目和直接用于提高生活消费的项目偏多,而生产技术密集型的项目少;内向型企业多,外向型企业少;在中外合资企业资产评估中低估中方资产,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等等。这些问题必须认真纠正。为了使利用外资保持在适当规模,并努力提高其使用的综合经济效益,必须搞好宏观管理,统一规划对外负债的规模,统一制定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

  • 语速专项练习23(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 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 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 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 并将继续加强。 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 语速专项练习22(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 12日闭幕的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公报,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等,“新华视点”记者从中梳理出了十大看点。1、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3、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4、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 语速专项练习21(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个人、组织的申请、依法准许个人、组织从事某种活动的行政行为,通常是通过授予书面证书形式赋予个人、组织以某种权利能力,或确认具备某种资格。 行政许可的特点是:1、许可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2、许可是为了实施行政管理的目的。许可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使用的对社会和经济进行管理的主要制度。3、许可的反面是禁止。对一般人禁止的行为,对特定人解除禁止就是许可。普遍禁止是在于这类行为有对国家、社会或公民产生危害的潜在可能性。但对和特定条件者可以解除禁止、给予许可。因为这类行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又是有益或有利的。不能或不应作普遍禁止的行为,就不能建立许可制度。 当然,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获得了某种权利,同时就承担了行使此项权利的义务。4、行政许可是依据个人、组织的申请而作出的行政行为。申请是许可的必要条件。5、许可事项与条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主观随意设置。 许可必须严格依法实施,个人、组织是否可以获得某种权利。一般都由法律明确规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有可能获得许可。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行政机关宏观控制的需要,是否许可还要受到政策的影响。许可制度是目前世界各国已经普遍建立的法律制度,广泛运用于政治、经济、文教各个领域。这是因为许可制度对国家、社会和公民都有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1、实行许可制度有利于国家对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事务进行宏观调控。许可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商品经济必须与行政命令相联结,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为了控制和调解竞争,需要建立和完善许可制度。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特别是经济方面的许可证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法律规定的申请许可的条件。二是根据形势发展制定的政策。这样一方面就使许可制度获得具有法律规定的平等性和公开性,有利于发展竞争机制,另一方面又使行政机关在颁发许可证方面具有很大的主动权和灵活性。使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许可证的颁发,从宏观上调解和控制社会货源在经济生活某一方面的配置,却又不会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在许可的范围内,企业有完全的自主权。2、实行许可制度有利于国家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各种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权利,当个人、组织行使这些权利时,如果并不涉及他人的权利,一般就可以自由处分、无需申请许可,但如果可能涉及他人权利,或者可能影响国家或公众的利益,那么,对象这种权利、国家就必须加以必要的控制,使之纳入轨道,从而建立起国家所需要的经济秩序或社会秩序。3、实行许可制度有利于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许可证在本质上是国家法律确认的一种证书。取得许可证,就意味着得到了法律上的承认,取得了法律保障、任何人都不得侵犯许可证持有者的合法权益。在很多情况下,许可证使个人、组织取得从事某项活动的行为能力,该项活动可能正是个人、组织的生活来源,或者给个人、组织带来巨大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许可制度是个人、组织获得稳定生活和工作的法律保障制度。

  • 语速专项练习20(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对个人、组织是否遵守法律和具体行政处理决定所进行的监督检查。1、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这与行政法学中一般所说的对行政监督不同,对行政监督是指有权的各类主体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个人、组织以及其他主体是监督者,行政机关则是被监督者。2、行政监督检查是对个人、组织的监督检查,主要是对两种情况的监督检查,一般情况是,对个人、组织是否遵守法律、法则进行监督检查。例如,行政机关对个人、组织是否遵守交通规则加以监督和检查。另一种情况是,对个人、组织是否执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进行监督检查。例如,个人、组织在接到缴纳房产税的决定通知后,是否按时交税,前者是对个人、组织是否遵守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后者是对个人、组织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一般并不直接影响个人、组织的实体权利义务。而只能是监督检查个人、组织是否正确行使或履行法律法规规定权利义务或行政处理决定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如果发现个人、组织部政党行使权利或不依法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将另行作出相应的制裁性的行政处理决定或采取某种强制执行措施,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必须明确的是,某些检查也与实体权利相连。例如,对人身体或对住宅的搜查,有权实施此类检查的行政机关,必须是法律明确授权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的行政机关在实施此类检查时,还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就是违法,是对个人、组织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这里所说的监督检查,主要是指与个人、组织的实体权利不产生直接影响的监督检查。 我国行政监督检查的意义:1、行政监督检查是行政执法的主要手段之一,个人、组织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或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决定,都需要通过行政监督检查来查证,不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实际上就将使法律法规或行政处理决定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建立法律秩序也就无从谈起,我国目前法制工作中严重存在的法律法规难以实施的情况,应该说,这与疏于监督检查有一定关系。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有对行政监督检查进行干扰的问题,还有监督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的问题。实践证明,随着改革的深入,随着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化,对个人、组织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是否执行决定的监督检查,必将越来越重要,应该把原来从事人财物、产供销等微观管理人员转移到行政监督检查中来以大大充实监督检查机构为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作出努力。

  • 语速专项练习19(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国务院1987年4月批准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了制定行政法规应遵循的原则: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改革开放、搞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4、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这些原则在整体上应该说适用于整个行政立法。但从更广泛和更深层的目的考虑整个行政立法的原则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向更实际和更具体的方向发展。为此,除上述四项基本原则外,我们认为行政立法应该按照行政立法的特点立法。行政法规和规章不同于权力机制定的法律,也不同于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它具有有别于法律和具体行政行为的特点。行政立法应考虑到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特点,按照其特点立法:首先,行政法规和规章相对稳定性不及法律,而优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行政立法一方面要比法律更多地注意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发展变化和适应其发展变化,加快行政立法的过程,以及时调整各种新出现的社会关系和及时修正对各种已变更了的社会关系的调整,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行政立法又要比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更多考虑全局情况,瞻前顾后,使立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否则今天立了明天改,反复无常,执法者以及行政相对方的个人、组织均会无所适从。 其次,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统一性不及法律而优于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它统一调整全国性的重大社会关系,虽然民族地区可以通过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个别法律的个别规定作某些变通,但从整体上说,法律在全国是统一的。但行政立法的情况则不同,它可以在不与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出各种具体规定。特别是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灵活性可以更大一些。因此,在行政立法中,一方面要强调统一性,凡是法律、法规就相应问题作了全国性统一规定的,部门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不能与之相抵触。另一方面是自主性,灵活性,各部门各地方可以而且应该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立法,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部门、地区可以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依据授权立法,法律法规有原则性规定的、部门、地区可以搞具体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当然部门、地区的规章在本部门本地区应具有普遍性、统一性、再者,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范比法律的规范具体,而比具体行政决定原则、法律由于调整范围广、稳定性大、立法程序复杂等原因,其规范不可能太具体,许多法律往往需要通过行政机关制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才能进入实际操作过程。而行政法规和规章则不同,它一制定出来通常就要投入实际操作过程。因此,其规范不能太原则,而必须具体一些。当然,行政立法也是有层次的。高层次行政立法的规范比低层次行政立法的规范可以稍原则些。低层次行政立法的规范则应更具体一些。

  • 语速专项练习18(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也是研究刑法学的根本方法。运用这一根本方法研究刑法学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研究刑法。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刑法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反映并服务于自己的经济基础。因此,研究刑法必须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抓住刑法的阶级本质与规律深刻理解刑法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例如,刑法为什么只把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而不把另一些行为规定为犯罪,为什么只运用某些刑罚与刑罚制度而不运用另一些刑罚与刑罚制度等等。只有通过阶级分析的方法才能理解。阶级分析的方法告诉我们,犯罪与刑法不是一种纯粹的法律现象,而是有深刻的阶级本质,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就必须联系我国的社会制度,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刑法要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服务。因此,对刑法学的研究活动与研究成果,都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的增强。只有把握这一宗旨,刑法学才具有生命力,才具有应有的价值。 二、运用历史的、发展的观点研究刑法。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而不是静止的、固定不变的。因此我们应当以历史的、发展的观点研究刑法、即将现行刑法的规定与历史状况和未来前景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深刻理解刑事立法精神,才能正确把握刑法的发展变化规律。才能促进刑法的完善。例如社会形势变化了,犯罪的危害、种类、方法就随之发生变化,社会情况变化了,刑罚的种类与适用方法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阐释刑法条文时,既要了解制定刑法的历史背景。也要使稳定的刑法条文符合现实需要,如果刑法法条问确实不能适合现实需要,则要提出立法建议,促进刑法的修改、补充与完善。倘若离开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就不可能区别不同类型的刑法、不能揭示刑法的发展规律,不能人清犯罪的本质与内容。不能运用刑法解决新情况与新问题。 三、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研究刑法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刑法学本身是一种理论。它来源于实践,守时间的检验、换言之,实践是刑法理论的源泉,发展动力与检验标准。刑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学科,学习刑法学就是为了应用刑法理论,刑法理论也只有在具体运用中才能得到检验、丰富与发展。因此,要联系实际学习刑法学。首先要联系中国国情学习刑法学、要充分考虑我国正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现状以及发展不平衡的事实。只有这样,才能理解刑法的精神,才能理解犯罪现象的复杂性与变易性。才能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刑罚制度。其次,要联系中国的刑事立法学习刑法学。刑法学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因此,不能离开我国的刑事立法,那种忽视我国的刑法规定,照搬外国刑法学说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再次,要联系中国的司法实践学习刑法学,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刑法学应当对司法实践中的正确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理论概括与论证、要运用刑法理论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如果离开我国的司法实践,撇开我国人民与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就不可避免地使刑法学成为没有实际意义的空洞理论。也不可能学好刑法学。

  • 语速专项练习17(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几个问题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共同构成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制度。这个制度的产生是社会经济实践、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探索的共同产物。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活中各种经济关系、民事关系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生产、流通等领域某一环节上出了问题,往往会引起一系列经济关系的连锁反应。一个法律关系的争议可以引起另一个法律关系的争议,因而一件诉讼的提起常常会导致另一个案件的发生。为了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各种争议,保证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割断相互之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关系,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益,第三人制度便应运而生。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理论和实践上没有什么争议,本文着重谈谈对争议较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看法。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争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诉讼中来,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有四个特征:一是本诉的诉讼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区别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本质特征;二是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它既不是原告,又不是被告,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参加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处于原告的地位明显不同;三是辅助本诉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结成临时性同盟,但不是为了维护他人利益,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这是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区别;四是任意性,是否参加,取决于他自己,参加诉讼后可以依自己意愿退出诉讼,法院不得强制。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需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已经开始,但案件尚未结束,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方可参加进来;二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本诉一方当事人存在着另一个法律关系,而且这个法律关系与本诉的诉讼争议有关联;三是案件处理结果对他有预决作用,案件处理结果将决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与主当事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对主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是否产生请求权。四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符合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必须是法律主管的案件和受诉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对当前学术界争议问题的看法。 一、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问题。一般认为是本诉的处理结果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不是事实上的利害关系。但对什么是利害关系,有不同理解,主要有五种观点:一是认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义务将受到影响。二是案件的判决和调解结果可能导致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三是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明涉及的法律关系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的另一个法律关系有牵连,在后一个法律关系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前一个法律关系中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有直接或间接影响。四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当事人一方有民事上的法律关系,因该当事人败诉,他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四是本诉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务实现,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履行义务有牵连关系。上述观点均有可取之处,但尚有一些不足。第一、二种观点表述过于简单,忽视了法律关系内在牵连的剖析,难免有些笼统和模糊,第三种观点解释过宽,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滥定第三人现象,第四,五种观点大同小异,在界定第三人范围方面有较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但是将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仅仅界定为当事人一方败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就承担义务,则值得商榷。应该从四个方面理解:

  • 语速专项练习16(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认真总结统计大检查经验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第一要认真总结前一段大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首先,这次大检查,得到了区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区县政府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并由区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作大检查的动员报告;有的区县还把这次大检查列为年度考核的内容;还有的区县借此次机会把加强统计工作作为发展区域工作的重要方面考虑。第二个经验是各部门配合得较好,市和区县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在大检查的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共同检查、共同听取汇报、检查进行得非常顺利。统计工作要做好,需要各部门之间的支持和配合,下一步将要进行的全市基本单位普查,尤其需要各部门的支持。第三个经验是宣传工作做得好,市里宣传工作抓得紧,要求比较明确,区县也都搞了形式各样的宣传活动,做好工作的一个前提是要有舆论的配合,宣传工作做好了,会促进我们的工作。 第二、这次大检查暴露出各区县执法工作上的不平衡。虽然这次全市大检查的力度很大,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如果我们进行横向比较,就会发现各区县之间差距较大,既有结果上的差距,也有过程上的差距和日常工作水平上的差距。有些区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并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有的区县在总结则失于简单。我们不仅要会工作,也要会总结,善于总结,全面提高我们自身的工作水平。 第三、这次大检查也给了我们几点启示:一是通过大检查,不仅查到了被调查单位的问题,也查到了我们政府统计部门自身的问题,这应当引起我们的深思。是市统计局的问题,这是区县统计局的问题,或者是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的问题?问题在哪儿?怎么改进?要制定措施。二是如何让基层领导重视统计工作,靠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增强其法制意识是一个重要方面;另一方面还要让基层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统计工作对其自身工作有帮助,这就涉及到一个如何为基层服好务的问题。我们不仅要为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好务,为市和区县各部门服好务,还要为基层统计单位和社会公众服好务。

  • 语速专项练习15(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他强调,一、公正司法,必须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院的同志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法律的尊严大于一切,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强化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审判权力,忠实于代表人民意志的宪法和法律,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用“三个代表”指导、检查、衡量审判工作,符合的就坚持下去,不符合的、有错误的就实事求是地加以改正。二、公正司法、必须秉公办案。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法院的同志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公道公正,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平等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法院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三、公正司法,必须强化司法监督。人大对审判机关执法违法现象进行干预,监督纠正,以保证法律能够得到统一正确的实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权力机关必须按照十六大的要求,以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尤其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作为监督重点,通过依法实施强有力的监督,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遏制司法腐败现象,促进司法公正。同时,人大的司法监督要严格遵循依法办事、集体行权、不直接办案的原则,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四、公正司法,必须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司法公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法院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法院的同志一定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事,做一个执法如山,清廉如水的好法官。敬瑞祥在会上表示,省法院一这要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尽快判决监督的个案,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判工作水平,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 语速专项练习14(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院长、副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 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 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院长、副院长、庭长对上述案件的审理过程或者评议结果有异议的,不得直接改变合议庭的意见,但可以决定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院长、副院长、庭长针对上述案件监督建议的时间、内容、处理结果等应当在案卷和办公平台上全程留痕。 审判责任的认定和追究 审判责任范围 法官应当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法官有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和纪律规定,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法律及有关纪律规定另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 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 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怠于行使或者不当行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其监督管理责任的,依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后被改判的,不得作为错案进行责任追究: 对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具体条文的理解和认识不一致,在专业认知范围内能够予以合理说明的; 对案件基本事实的判断存在争议或者疑问,根据证据规则能够予以合理说明的; 当事人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权利主张的; 因当事人过错或者客观原因致使案件事实认定发生变化的; 因出现新证据而改变裁判的; 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的; 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 语速专项练习13(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要根据市场价格信号的变动调整自身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价格对各类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导向作用是十分明显和巨大的 因此 价格只有成为真实的 准确的市场信号 也就是说 它能够正确及时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 市场本身才能促进各种资源配置不断趋于优化 所谓供求价格机制 就是指市场供求状况与价格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依存关系 供求状况的变化引起价格的相应变动 价格的变动又引起生产者和需求者行为的相应调整 而这种调整反过来又引起市场供求状况的再度变化 如此循环不已 在这个过程中 实现生产与需求的及时协调 并通过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竞争导致企业的优胜劣汰 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显然 要使价格成为真实准确的市场信号 就不能像过去那样只由政府计划定价 而只能是市场定价 主要由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动来自发地确定和形成各种商品的价格 我国传统经济体制的一个显著特征和严重弊端是价格极不合理 许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既不反映其价值 也不反映其供求 价格的扭曲 导致了生产经营者行为的扭曲,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和产业结构的恶化 以往农产品收购价格偏低对农业生产发展的严重制约 人们还记忆犹新 而能源 原材料等初级产品价格偏低所造成的产业结构中的 瓶颈 现在,至今后果尚存 传统体制下价格体系的不合理 归根到底 又与高度集中的 僵化的价格管理体制密切相关 是与基本上由政府计划定价的价格形成机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十几年来价格改革的实践告诉我们 要解决价格问题 靠国家计划调整价格是远远不够的 必须同时对原有的价格管理体制及与其相联系的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根本的改造 价格改革的基本方向和目标 就是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 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 只有如此 市场本身才能充分发挥出对资源配置优化的积极调节作用 市场价格的形成过程也就是价格机制对社会经济发挥调节作用的过程 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 其基本功能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传递信息 在市场经济中 价格以其自身变动的方向和幅度为人们传递着明确而简单的经济信息 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效率 第二 调节供求 在市场经济中 供求状况决定着市场价格 价格的高低又引导着生产和消费 供求与价格相互作用 调节着资源的合理配置 通过供求 竞争 价格波动和生产要素的转移 流动 价格机制调节着社会生产的比例和资源配置 第三 刺激生产 价格机制可刺激生产者采用新的技术 加强经营管理 选择正确的生产方向 不断提高生产效率 推动生产的不断发展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价格的这一作用是通过竞争来实现的 第四 调节收入 在市场经济中 生产者的收入高低和盈亏状况首先取决于市场价格 价格的高低决定着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 因此 价格既是分配资源的依据 又是调节收入分配的尺度 逐步实现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形成商品价格的机制 是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关键 是我国价格改革的目标 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的商品包括生产资料的价格已经开放 一个主要由市场供求决定价格的价格机制已初步建立

  • 语速专项练习12(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强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全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全会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全会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要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录音结束

  • 语速专项练习11(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社会形态的更替,阶级斗争的开展以及社会意识的进步等等,都是由有目的有意识的人所参与的活动结果。没有社会的人,有没有社会的一切,就没有人类的历史。社会的发展过程,就是社会的人创造的历史的过程。一、人的本质和价值。关于人的问题是古今中外学者长期探索的问题。人究竟是什么?人与动物有何根本区别?这一问题,在哲学上就是人的本质问题,这是人类从有自我意识以来经常反思的重大问题。多少世纪以来,对于人的本质问题,众说纷纭,直至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形成了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科学含义。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人,人离不开社会,社会生活,社会关系制约着人的存在并规定着人的本质。如果离开社会,人就失去自己的本质,就不成其为人。所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明确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实现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论断是对人的本质的科学规定。他包括三层意思: 第一、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社会性是人区别与动物的本质特征。任何一个人都不能脱离一定的社会关系而独立存在。离开社会生活的狼孩只具有兽性而无人性。马克思主义研究人的本质,其出发点不是孤立的人,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人。具体的人。即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实践活动的人,离开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及不能生产,也不能生存,就不成其为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人的本质就是他的社会本质,社会性。 第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结成的相互关系。其多样性、丰富性表现在人的生产、需求、交换、分配、政治、法律、道德、审美等全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马克思把社会关系分为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两大类。人们在社会生产中所结成的生产关系是客观的物质关系。是其他社会关系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应当注意,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并不是说人的本质是人所接触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简单相加,也不是说各种社会关系同等重要。其中生产关系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人的本质归根到底是由他在物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 第三、人的本质是变化、发展的。生产关系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变化发展的。由于生产方式的变化发展,从而也就决定了人的社会本质必然随之改变。所以,人的本质具有历史性。在阶级社会里,人们的社会关系主要是阶级关系,人的社会本质也必然带有阶级性,超阶级的人性是不存在的。社会关系都是具体的历史的,从来没有永恒不变的社会关系。因此只有对人的社会关系作具体的历史考察,才能揭示现实的人的本质。

  • 语速专项练习10(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至关重要。这个论断对于我们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最具有决定性力量。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又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不仅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共产党不同于历史上其他阶级政党的最根据的特点。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是我们党立党建党的根据和归宿,也是我们党力量的源泉。在任何时候,我们党都必须始终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在任何时候我们党都必须充分调动和凝聚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考虑和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是我们党的一条历史经验。建党80多年来,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都十分重视充分调动和凝聚一切积极因素。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过去为了结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为了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我们就实行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现在为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同样也实行这个方针。他在《论十大关系》中进一步指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在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十分重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他强调,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调动一切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国而奋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江泽民同志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和邓小平同志的有关论述,为这一理论增添了新的内容,他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大问题关系》的讲话中指出,正确处理重大关系目的是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把握客观规律,统一全党认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对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提出的内在要求,进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民群众在整体利益一致的同时,产生了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特殊利益以及相互之间的利益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有责任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工作,考虑和满足最大多数人利益要求的同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调动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能否做到这一点关系党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赢得人心,就能赢得全局,就能使我们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获得组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我们党得到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顺利推进党的事业立于不败之地。

  • 语速专项练习9(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这意味着佛山等9个城市多年的陈情请愿终于开花结果,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并规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确定。如今,广东省已经“考虑成熟”,迈出了第一步。可以预见,今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设区市加入到地方立法的队伍之中,地方性法规也将成为政府管理城市公共事务的有力工具。   下放地方立法权的利弊在立法法的几次修改期间已经经过了社会公众广泛的讨论,取得了基本共识,最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高票通过修法决定。但当地方立法权真的从纸面上走下来时,我们却不得不仍然提出那些老问题:如何避免地方立法过多过滥,甚至变成长官意志?如何确保地方立法“更接地气”、更具可操作性?如何确保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使地方性法规体现公共立场?这绝不是老生常谈,更不是杞人忧天,而是地方立法部门必须认真思考、严谨作答的重要考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甚至反映在地方性法规中,那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都将遭到无法挽回的损害。   要解决这些担忧和质疑,根本路径是提高立法质量。有人认为,和国家法律相比,地方性法规的管辖范围不过“一亩三分地”,管理人口不过“百十来万人”,用不着太严谨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这样的想法在出发点上就是错误的。相对于国家立法而言,地方立法的主要任务就是解决本地区的实际问题,这就要求地方立法更应关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问题的特点和规律,以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体现地方立法效果,这样才能做出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本最小化和效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那种以“细化落实”或者“方便管理”为原则的“模仿式”立法,只会造成法律文本陷入繁冗、法律体系无限制地膨胀,这不仅违背了中央下放地方立法权的本意,也使本应言简意赅的法律失去指导社会行为的公信力。   立法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很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地方立法尤其需要立法理念上的创新。为了体现下放地方立法权的价值,立法法已经做出了诸如限制地方立法权限、要求遵守“不抵触原则”、备案审查等多项制度安排,在地方立法进程中,这些制度不应该也不能被忽视甚至省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立法进程的公开透明,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及民意表达机制,这不仅是国家立法理应遵循的原则,更是地方立法提升质量的不二法门。

  • 语速专项练习8(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是指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指导思想。任何一部法律都有自己的指导思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了自己的立法指导思想。这就是:1、以宪法为根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包括民事诉讼法在内的其他所有法律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正是以宪法为根据制定的。主要体现在:第一、宪法所规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也是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例如,宪法中关于唯物辩证法的思想。关于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关于群众路线的思想,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关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思想,关于民族平等的思想等。都在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第二、宪法所确立的各项诉讼原则和制度,是规定民事诉讼法相应原则和制度的依据。例如,宪法中关于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规定,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关于公开审判的规定,关于各民族公民都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规定等等,都在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中得到了贯彻。第三、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依据。总之,我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制定的,它的不少内容都是宪法中有关规定的具体化。2、总结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我国的民事审判工作,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制定以前,几十年来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我国民事诉讼法吸收了其中成功的经验和作法。例如,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级制度的规定,关于公开审判、回避制度、和议制度的规定,关于人民调调解和法院调解的规定,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等等,有的是建国前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司法实践中的经验,有的是建国后司法实践中的成功作法。其中不少已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所规定。 3、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这是指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的规定。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满足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地处理民事案件,有利于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很多规定,都体现了这一精神。特别是对外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某些作法,我们没有盲目照搬、儿媳加以合理地改造并吸收,使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例如,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协议管辖、代表人诉讼、人民检查院监督民事审判活动,当事人申请再审、督促程序、等制度和程序的具体规定,都是照此精神办理的,从而具有中国特色。

  • 语速专项练习7(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抓住机遇抓好发展,要紧紧抓住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更为有利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机遇,扎扎实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抓好发展.去年四季度以来改革措施出台比较集中,步子比较大是完全必要的,方向是正确的.实践证明效果也是好的.这一系列的措施的贯彻落实,还有许多实际工作要做.对深化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项具体问题,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一个一个的妥善予以解决.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一定要领导重视切实解决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引导企业真正面向市场,深化改革搞好机制,提高效益,要鼓励学习和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嫁接和改造,使企业在设备工艺产品管理等方面,提高档次质量和水平,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素质.通过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途径,努力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真正搞好了,经济效益真正上去了,在市场竞争中就会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 语速专项练习6(120字/分钟)

    时间:2018-06-23 作者:书记员考试网

    经济职能是指政府所承担的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建设的职能。这是政府最重要的一项职能,自国家产生以来,就以不同方式存在。它鲜明地体现着上层建筑决定于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特性。政府行政管理的存在,就是为产生它的经济基础服务,即以各种形式来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作为行政管理的机关,政府管理经济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基本职能。政府的经济职能具有下列特征:(1)、全局性,要从全局处罚进行经济战略指导和组织;(2)综合性,要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手段来促进经济平衡发展;(3)、协调性,要在各个经济部门之间和各经济部门内部进行协调以求调整效应;(4)服务型,要加强决策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 在现代国家、政府管理经济的一般职能有:(1)、产权界定和保护。各国政府对产权的界定和保护普遍推行了国家正式规制,并设立相应的行政和司法机关来保证省市。这体现了国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直接保护。(2)、宏观经济调控。经济波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常出现,频繁的经济波动会使经济遭受不稳定之苦。各国政府都力图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产业政策等,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保证充分就业和经济稳定与增长目标的实现。(3)、提供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经济发展离不开一定的基本的生活条件。这些基本条件建设投资数额巨大且难直接与经济效益挂钩、一致只能由政府来提供。(4)、进行收入再分配、环节收入分配不公、当今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对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调节。社会主义国家强调经济发展必须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资本主义国家则宣扬“福利国家”实现“全民福利”。尽管两者的出和平采取的方式各不相同,但却都力图按照各自的价值标准来理解社会公正。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促进现代化建设,使社会经济活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从而建立雄厚的物质基础,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组织经济建设、成为政府最主要、最基本的职能,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经济职能既要反映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需要,又要满足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殊要求。